北京市建委在北京建设网上公示了《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印发2008年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申购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准入标准的通知》,对两限房的申购资格等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申请标准的限制:
1、收入的限制——3人以下家庭年收入在8.8万元及以下;
2、住房的限制——人均住房面积在15㎡及以下;
3、家庭总资产的限制——家庭总资产净值在57万元及以下可以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二)供应对象的限制
针对北京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涉及的农民家庭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
(三)申请人资格的限制:
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的户籍、收入、住房和资产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人须具有本市户口。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及家庭总资产净值须符合规定的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目前的标准见附表。另外,远郊区县家庭申购条件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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