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我们通常所说的平均每个月的工作天数应为20.83天。
这是通过将全年总天数除以12个月份而得出的结果,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250÷12=20.83(天)/月。
这个数值的意义在于,它代表了在一年中,除去104天的休息日和11天的法定节假日之外,剩余的有效工作时间。
然而,对于每个月的实际计薪天数,我们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计算。
根据相关规定,这个数字应该等于(365-104)÷12=21.75(天)。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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