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几天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辞职。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二、试用期可以不签合同吗
部分劳动者对于试用期合同并不重视,觉得通过试用期后签订的劳动合同才是最重要的,试用期合同可有可无。其实不然,对每个劳动者来说,试用期合同的签订是很有必要的。劳动合同是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劳动者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理使用劳动力,增强企业活力,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有重要的作用。
三、试用期没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理离职证明
试用期结束离职,未签劳动合同,离职单位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并办理离职手续。
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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