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双方都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双方都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
1.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2.申请回避的权利。
3.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4.进行辩论的权利。
5.请求调解的权利。
6.自行和解的权利。
7.提起上诉和申请撤回上诉的权利。
8.申请再审的权利。
9.查阅并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10.要求重新调查、鉴定和勘验的权利。
11.对法庭笔录有遗漏或者差错,有申请补退的权利。
12.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二、民事诉讼基本流程是什么?
民事诉讼基本流程有: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三、民事诉讼的基本特点是什么
民事诉讼的基本特点是:
1.民事诉讼具有公权性;
2.民事诉讼具有强制性;
3.民事诉讼具有程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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