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打算在新疆南部成立一家新公司。请问,在新疆投资兴办新公司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53号)规定,从1月1日起,2010年至2020年12月31日,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从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起,纳入《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五条规定,按照规定享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的企业,在减半期间,按照企业所得税25%的法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征税。根据通知,《目录》范围内的企业,是指主营业务为《目录》规定的工业项目,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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