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标的不同:质押合同的合同标的为动产或者是权利;而抵押合同的合同标的为不动产和动产。
(2)合同生效日期不同:按照法律规定,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自质押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3)担保期限内担保物归属对象不同:抵押合同担保期限内担保物不归债务人占有;质押合同担保期限内担保物归质权人占有。
一、动产质押合同是指什么
动产质押合同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动产为债权担保的书面合同。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动产折价或者拍卖价格优先受偿出售动产。动产质押合同的订立:首先,合同的主体是动产质押合同的当事人,主要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其次,动产质押合同的目标是动产质押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质量必须是动产。此外,动产质押合同的形式应当依法书面订立。
二、质押合同无质权下的合同效力有哪些有
质押合同以质押物交付或者转移为生效要件。
质押合同签署完成但质押物未交付或未转移登记则合同无效,所以无质权下的质押合同是无效的。
质权,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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