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经适房可以上市交易吗重庆经济适用房可以上市交易吗重庆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请看下文介绍:
根据《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07]223号)文件规定:重庆经适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
重庆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具体规定如下:
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要出售经济适用住房的,政府可优先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继续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购房人也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后,方可办理完全产权。
重庆房买卖过户
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
购买的房产属于已购政策性住房满5年按市场价出售的,应按规定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办理材料:
1、重庆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网上签约的房屋买卖合同;
5、限购期间家庭购房条件证明;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7、房屋平面图;
8、政策性住房上市出售书面意见;
9、缴纳土地收益证明。
办理流程:
第一步,买方要对房子的产权进行调查。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要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
第二步,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可以到各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咨询服务台领取格式化合同文本,在合同中约定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交付时间,并立约下定金。如果需要按揭的,买卖双方需要到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按揭业务。
第三步,买卖双方便需携带申报资料(房地产证、标准的房屋买卖合同等)共同来到土地房屋权属中心,填写申请表,在财税窗口进行价格核定之后,交易双方需要把所有申报资料交到土地房屋权属中心相关办事窗口,申请人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到场的,需出具有效的书面委托书,实施实名登记制前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卖方夫妻双方到场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转让的房产已设立抵押的,还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转让,受让人已经知晓的书面证明文件。
交易资料及身份通过核定之后,便可拿到受理单。然后,凭受理单缴纳相关税费,拿“完税契证”。
最后凭完税契证和受理单,申请人便可到土地房屋权属中心领取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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