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孩子起诉离婚,需要孩子的出生证明,但如果孩子已经登记,就不需要孩子的出生证明。
第一,出生证明可以证明孩子的年龄,对谁的监护权起着关键作用。
离异后,哺乳期的子女,以随哺乳母亲抚养为原则。
第二,孩子已经上户,不需要出生证明。
户籍表明与户主的关系,公民的地址,公民的年龄。
第三,如果孩子没有上户,需要出生证明。
离婚后有孩子探视权吗
我国新《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因此在将子女的监护权判给一方,法律赋予没有监护权的父或母的探望权是其作为父母的一项基本权利,无正当理由是不能剥夺的。
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
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我国的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一直是我国的离婚案件中最为关键的一项问题,此时我们应当注意的是相关的离婚法律中关于财产、抚养费等问题的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全文69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