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不需要提供出生证以办理结婚证?
时间:2023-12-23 06:00:46 27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在合法医疗机构出生的婴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提供原接生机构未发放的证明、婴儿出生记录复印件、村(居)委员会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夫妻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以及办证人的身份证。

不需要提供。如果在合法医疗机构出生,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原接生机构未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的证明;

2.《婴儿出生记录》的复印件;

3.村(居)委员会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4.夫妻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

5.办证人的身份证。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哪些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满足一定的手续。首先,需要进行亲子鉴定,由具有医学资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其次,需要采集指纹或者采集生物识别信息,由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负责身份认证的机构进行。最后,需要填写出生医学证明,由具有医学资质的机构或者组织签发。因此,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进行亲子鉴定、采集指纹或者生物识别信息以及填写出生医学证明等手续。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亲子鉴定、生物识别信息以及出生医学证明等手续。在合法医疗机构出生时,申请人需要提供村(居)委员会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夫妻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以及办理人的身份证。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的手续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全文8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出生证
    出生证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出生证是每个婴儿出生都应该颁发的证件,证明其出生时间、地点、姓名、性别、体重、身高、血型、婴儿号、胎次、出生证号、健康状况、接生医生等出生证情况。出生证是婴儿...
    更新时间:2024-02-02 09:30:13
查看出生证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出生证 最新知识
针对 需不需要提供出生证以办理结婚证?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 需不需要提供出生证以办理结婚证?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