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的,但要看具体学校的要求,看转入的学校是否要求出示学生的出生证明。
一、小学生跨省转学需要带什么手续
首先,要有一个明确的接收学校,由该学校出具愿意接收的书面证明;
第二步,与现就读学校联系,出具转学证明。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学生家长凭有关证明材料向原校申请(因户口迁移转学的应出示办理了户口迁移的家庭户口簿,因居所搬迁的应出示一年内新办的住房证和家庭户口簿,因其他特殊原因转学的应出示有关证明),原校同意转学时,发给学生家长“转学联系表”请其填写,原校在表上签署同意转出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学生家长持“转学联系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入地区或新居所所在地区管片学校联系;
接收学校同意时,在“转学联系表”上签署同意转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学生家长将“转学联系表”送回原校,原校为其开具转学证明;学生持证明到接收学校。
二、专科读了一年可以换学校吗
可以。需要有正当理由,正规渠道是按照转学办理,流程如下:学生需提出转学的正当理由,转出学校审批通过转出学校报当地教育局,教育局通过如转入学校位于外省,还需转入学校所在教育局审批转入学校愿意接收,转入学校审批满足转学所需条件。
三、转学籍是否一定需要9月份办理
转学籍不一定必须9月份办。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理转学手续,如果学生家庭居住地要跨省、市、县迁移或在本县域内跨学区、乡(镇)迁移,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可转入户籍所在地学校。同一个区之间不允许办理转学。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务工地跨省、市、县迁移(不含省辖市中心城区之间迁移)的,可以转入新的务工所在地学校;跨市内区迁移的允许办理转学,跨同一区之间的不允许办理。申请转学介绍如下:
1、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可以转入被投靠亲属所在地学校。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期间身体状况发生变化的,在市域范围内,可以由普通学校转入特殊教育学校,也可以由特殊教育学校转入普通学校就读;
2、转学申请表、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委托信、被投靠亲属的户籍证明。这些证明材料要一式四份,转出、转入学校,转出及转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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