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房二卖”问题的解决方案可参照以下步骤执行:
首先需关注的是该房产是否已经完成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若已经按规定办理了变更登记流程,那么房屋的归属自然应属于已完成变更登记的那方;
其次,在未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判定权属的依据就转为谁实际支付了全部或者绝大多数的购房款项。通常情况下,支付了全额或大部分购房款的一方将有权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最终,以双方签订合约的生效时间为准来确定哪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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