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从搭乘公交车辆开始,便与公交公司之间形成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法律上称之为旅客运输合同。
乘客的主要义务是依据统一标准支付票款。公交公司的主要义务是将乘客及其随身携带的物品安全送达确定的地点。所以当车辆行驶中乘客遭受伤害或者死亡以及乘客随身携带的物品受到损毁时,公交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急刹车司机造成乘客受伤怎么处罚
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乘客购买了车票既认定其与公交车所属公司具备运输关系,公交方有义务安全准时将乘客送到目的,对于急刹车时的情况,若是在这之前司机已经做出了警示提醒,但是乘客由于自身原因没有注意而导致受伤的,则公交方可以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反之若是司机急刹情况属于突然行为,则公交方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在公交车上受伤怎么处理
公交车事故导致乘客受伤的,可以向公交公司要求理赔。因为乘客与公交公司之间是客运服务合同关系,公交公司应当为乘客的案情负责。司机是执行公交公司的职务行为,司机的职务行为产生的后果应由公交公司承担。
公交公司应赔偿乘客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营养费;造成残疾的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一系列费用。
三、公交急刹车造成乘客受伤应承担责任吗
公交急刹车造成乘客受伤应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运人应当对旅客在运输过程中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自己故意造成的,重大过失除外,规定适用于按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经承运人许可的无票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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