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里的合同能修改。中标后合同签订时,是不允许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的。所有的招投标都是有常严格的法律法规制度的,要在合规的情况下才能去对招标合同进改动。先招标件所变更内容肯定不能与中标合同当中些实质性的内容相背离。其次合同在履的过程中如果需要变更合同当中的内容,那么必定是受到定限制的。鉴于招标采购项会受到有很多各的因素影响,只要是符合相应的规定,那么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也可以适当去变更些内容。
招标文件里的合同质保期有效吗
这个是有效的。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质保期是对产品的质量期限的保证,也可以在合同中进行约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规定,通常在质保期内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是在合同的履行期限界满后才发生,当然在特殊的合同中比如长期性合同而产品是在跨度时间较长的期限内分次履行的,而产品又属易腐变质的产品的情况下,可能产品在质保期内便出现了质量问题,这时就可能还仍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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