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规的明确规定,对于招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招标文件,其是允许被修正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没有约束地随意修改。
修正的过程,必须要遵循一系列严谨且规范的规定和步骤。
若在修正环节中,因为违反了法律法规而引发了损失,应由招标人负责承担相应的后果。
在实际操作中,这类修正的事项是时有发生的。
有关招标人员的职责就是在招标文件正式公布之前,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后续的修订工作进行充分准备,同时在招投标活动进行期间也要密切关注,随时掌握修正的必要信息。
为保证公正性和透明度,修订内容必须遵守下述规定:
首先,对已经公布的招标文件的修正内容,必须及时且广泛地向所有参与招标的企业及人员传达;
其次,修正是为了保持各个招标方和候选企业之间的平等竞争地位,并确保整个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再者,修正的范畴只应局限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标准、需求数量、质量等核心参数部分,既不包括对标书担保金、评选措施等关键因素的修正,也不影响到选择和评价的程序与办法;
最后,对于每次的修正,.招标人都需保留完整的记录和相关的决策文件,以便于日后的审查和监管。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修正招标文件的过程中,若由于违反法律法规,引起了伤害招标方或候选企业权益的情况,必由招标方承担相应的责效。
因此,在修正任何内容时,务必谨慎考虑周详,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那么,当投标人发现修正后的招标文件对自身的利益有所损害时,应该如何应对呢?当投标人发现修正后的招标文件对自己造成不利影响时,可向招标方提出定性异议或者抗议。
同时,投标人在拿到招标文件以前并且在修订之后,有审慎查看了解招标文件的义务,如有遇到问题应立即向招标方提出希望能够得到妥善处理。
此外,在投标的全过程里,投标人还可以通过监督投诉等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投标人发现合同签订后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可以通过法律申求获得补偿。
在此不得不提醒的是,在招标文件的修改变更阶段,招标人应本着严谨的态度,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程序修正,保障保证各个招标方和候选企业之间的平等竞争关系。
在修改任何事项时,务必慎重考虑周详,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办理。
当然,若修改导致双方利益出现损失,投标人有权向招标方提出异议或者进行投诉,并运用司法途径追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条款,特别是实质性条款,是不允许改变的。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