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了合作医疗还能工伤认定吗?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你报销药费无关。只要是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部门认定工伤是有前提的,首先是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内的由于工作原因受伤的,一般是准备工作时候以及收尾工作的时候也算的,有的还是患有职业病的。另外,如果劳动者在上下班过程中由于非本人原因引起的交通事故等也是属于工伤的范畴的。但是我们也要注意一个问题,就是并非所有的在工作时间或者工作范围内人身受到了损害了,那么就一定会按照工伤事故来处理。
有一些特殊情形的也是属于工伤的,一个是在工作时间因病住院或者是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有的是在救灾的时候受伤的也算的,有的是退役军人的,在原来部队时候负伤的,工作的时候旧伤复发的也算工伤的。
一、工伤鉴定的相关知识以及不属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只负责因工伤或因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
不属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如下: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二、相关拓展—伤残判定标准
1、《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
2、《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发布,1990年7月1日起实施);
3.《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发布,1990年7月1日实施);
4、《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公安部发布,2002年12月1日实施);
5、《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7月31日卫生部发布,2002年9月1日实施);
6、《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国家标准GB/T15499-1995)
7、《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2006国家技术监督局2006年5月1日实施);
8、《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2002年4月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同日实施);
9、《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法部发布,2014年1月1日实施);
10、《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该鉴定标准);
11、《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解放军总后勤部发布);
12、《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
在工作中受伤将会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身体伤害,除此之外还会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会倾家荡产同时还会断绝经济收入来源,因此对于工伤我国的相关规定给与受害者一定工伤赔偿,但是在赔偿之前要进行工伤认定,认定之后就可以得到一笔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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