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市委〔2010〕13号)
已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且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手续的企业或参照企业单位参保人员
申请材料:
1、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根据市社保经办机构当月退休信息进行审核;
2、参加省级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审批表、《视作工龄审批表(提前退休的还需携带《提前退休审核表)、《养老保险手册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时限:每月20日前办理,其中,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足20年的,在办理退休手续后的3个月内,一次性补缴满20年的,可继续享受医保待遇。未在3个月内办理补缴手续的,视作中断参保,在办理补缴手续的6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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