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营市广播电台广告发布登记怎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
第二十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具有与发布广告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二、东营市广播电台广告发布登记条件是什么
1、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报刊出版单位,由其具有法人资格的主办单位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2、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
3、配有广告从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律法规的广告审查人员;
4、具有与广告发布相适应的场所、设备。
三、东营市广播电台广告发布登记在哪里办理
办事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庐山路1188号(东营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企业开办14号-20号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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