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不允许结婚的情形有: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四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八百二十五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八百三十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撤销婚姻效力申请应该在什么时候拿到证件?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婚后发现不能生育算骗婚吗
婚后发现不能生育不算骗婚,骗婚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或用欺骗手段缔结婚姻的行为。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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