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许破产的情形有:
(1)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
(2)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并非就失去信用,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应当是不能以财产、信用或其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3)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为前提,不能清偿以债务到期为条件。
企业破产申请流程是什么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2、成立清算组;
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6、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7、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
无表决权的破产债权人有哪些情形
无表决权的破产债权人有下列几种:
1对债务人直接享有已生效债权而且有财产担保,未放弃并且未行使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
2债权附有停止条件,其条件尚有待成就的债权人。
3尚未代替债务人向他人清偿债务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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