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从9月1日开始,各类抵押(含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费都将有所调整,其中住宅每件抵押登记费为80元,非住宅每件抵押登记费为550元。
不过我省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省有关部门还专门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房产抵押登记收费的批复》,对企业的房产抵押登记收费暂缓执行,目前只收取10元/本的工本费。
这次全国范围内抵押登记费用的统一,总体来说,规范了收费行为,也相应提高了抵押登记费用。市建设局房管处工作人员相告。
房屋登记费按件收取
这次房屋登记费用实行全面统一,房屋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再按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这在以往是没有的。市房管处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通知》的规定,9月1日以后,房屋登记费用将按每件来收取,住房登记费和原来一样,为每件80元,而非住房登记费用则全面统一,每件为550元。
据了解,之前非住房房屋登记费用是按照面积来收取登记费用的,其中小于500平方米(含500)的为200元、500-1000平方米的为300元、1000-2000平方米的为500元、2000-5000平方米的为800元、5000平方米(含5000)以上的为1000元。
新收费标准为中低收入者省钱
新房屋登记收费标准,还体现了关心和维护低收入者和弱势群体,比如经济适用住房登记,以及因房屋坐落的街道或门牌号码变更、权利人名称变更而申请的房屋变更登记,在新规定收费标准基础上减半收取。
由于农村宅基地也要开始办理登记手续,对于农民群众利用宅基地建房的住房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件工本费。
另外,为了照顾低收入者,对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残疾人以及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家庭办理抵押登记的,同样免收抵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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