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房产可以抵押
以下房产可以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固定在地上的物品。抵押人的机器、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有权处分地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固定物。抵押人有权依法处分国有机械、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未建或者在建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经依法批准,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后,可以抵押。借款人以所购自用房屋作为贷款抵押的,必须以该房屋的全部价值作为贷款抵押。将下列财产设定为抵押物时,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1。以依法批准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作为抵押物的,可以自建设之日起设定抵押权,但贷款必须用于该建筑物的建设。同一抵押权设定多个抵押权时,抵押权的价值必须大于多个债权的总和,这种重复抵押权一经设定,应向抵押人说明。三。如果抵押设定在共同财产上,则只能限于借款人拥有的份额。同时,借款人还应当向抵押人提供经共有人同意的书面协议。非法的大型合资企业,以其财产设立抵押的,必须有经企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批准的书面证明。其中,一方利用其在企业中的股权设定抵押时,必须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企业中方利用其财产设定抵押权,必须经审批机关批准。
6。抵押人对承包或者租赁的财产设定抵押权的,原合同、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处分抵押物的,原合同或者租赁合同应当依法变更用人单位或者出租人。抵押人以依法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权的,必须出示土地使用证;以其他可转让权利设定抵押权的,必须出示可转让权利证。抵押人以经特别许可进口的材料设立抵押权,必须持有合法证件,并经审批机关和海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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