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抵押应当注意的问题
财产抵押应当注意以下的问题:
1.财产抵押人必须是财产所有权人或国家授权的经营管理人;
2.财产抵押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3.财产抵押必须依法进行登记;
4.财产抵押必须依附于主债权债务关系;
5.财产的保管、毁损、灭失责任;
6.实现抵押权的方法等。
二、抵押财产是否可以转让
抵押财产是可以转让的。
按照当前最新的规定来看,在抵押期间,作为抵押人是可以将抵押的财产转让给他人的。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三、抵押财产清偿债权的顺序
抵押财产清偿债权的顺序如下:
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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