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合同丢了只需要到相应的部门办理补办手续即可,但前提条件是在购房时办理的手续是合法的,要在政府部门中的系统可以查询到。房产合同丢了会产生众多风险,最常见的是义务主体推诿责任,概不承认合同事实,导致购房者无法向开发商或者售房者主张合法权利。
一、房产合同丢了怎么办?
房产合同丢了可以到相应部门进行补办。只要当时的房子在购买时办理的是合法的手续,那在政府部门的系统中就是可以查得到的,只需要补办丢失的材料即可。
1.如果购买的是现房。
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2.如果购买的是期房。
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二、房产合同丢了有什么风险
房产合同丢了会导致双方当事人相互推诿责任,不按期履行义务等风险,这是因为房产合同是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房屋买卖法律关系的重要依据,它对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没有购房合同,今后购房者若与开发商发生纠纷(如房屋质量问题等),将不利于购房者向开发商主张权利。不管房产证是否办理,房产合同都是十分重要的。
三、房产合同上的名字能更改吗
房产合同上的名字能否更改要分情形对待。
1.房产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这种情形下即是说合同未备案,那么购房合同是可以进行更名的。
2.房产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是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在这种情形下也是有可能进行更名。
3房产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而且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这种情形下则不能再对合同进行更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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