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劳动仲裁事务的。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一、行政复议被告是否可以委托代理人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可以口头委托。口头委托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申请人、第三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报告行政复议机构。
二、劳动仲裁期间,可以办理离职证明吗
仲裁期间,可以办理离职证明。劳动者仲裁之后根据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如果判决劳动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劳动双方持续履行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劳动仲裁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需提交下列材料:
1、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规定的别的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2、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3、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4、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三、劳动争议仲裁需要哪些资料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需要以下这些资料:1、提供相应的能证明仲裁请求的证据材料;2、仲裁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具体明确委托权限有无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和变更申诉请求、代为进行和解权利。3、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申诉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邮政编码以及联系电话和被诉人(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申诉书应当着重阐明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4、申诉人和被申诉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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