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属于违法建设的,不予补偿;但被拆迁人不服的,可以申请裁定或者起诉。根据《内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不予补偿;临时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给予适当补偿。第三十三条当事人根据评估结果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或者安置价格未达成协议的,可以向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书面裁定;被拆迁人是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的,应当向同级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裁定。裁定机关应当自收到裁定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裁定。审判机关应当审查鉴定机构的鉴定方法、程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规范和本办法的规定;不符合国家规定、规范的,责令原鉴定机构重新鉴定或者指定鉴定机构重新鉴定,费用由原鉴定机构承担。审判机关可以聘请专家协助审查。调解原则也适用于作出裁决之前。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拆迁补偿协议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内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一、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地址、面积、用途、结构、楼层;二、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方式;三、地址、面积、用途,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及产权交换时被拆迁房屋的过渡方式、过渡期限;
(四)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制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由市房地产管理局使用的当事人参与拆迁。
全文61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