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延期交付的合法情形主要包含两种:即依法享有的豁免权情况以及无法预料的不可抗力事件。当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在缔结物业销售合同时,双方有权利共同协商并确定可能出现的房产延期交付的免责条款及其对应的违约责任范围;另一方面,若遭遇无法预知且无法避免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开发商无法按约履行交付义务,此时开发商应依照合约规定及时向购房者发出通知;反之,如果购房者首先违反合约约定,并且经查证其违约行为并非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所致,那么在此种情况下,购房者也将享有合法的延期交付房产的权益。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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