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所得税在国地税都要交吗
1、企业所得税交给地税还是国税,按情况划分
2、国务院决定从2002年起,实行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主要内容:一是对企业所得税的征管范围进行了重新划分,国税和地税部门的征管范围基本维持不动,但改革后办理设立(开业)登记的企业及组织,其企业所得税由国税部门征管。即存量企业由地税部门征管,增量企业由国税部门征管。二是对所得税收入(铁路运输、邮政、银行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所得税收入除外)以2001年为基期,基数内部分由中央返还地方,超过基数部门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享,2002年中央与地方各分享50%,2003年以来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对完不成基数的,中央将调减基数并相应扣减地方分享收入。
二、相关法律
国务院关于印发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印发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发[2001]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
分配关系,建立合理的分配机制,防止重复建设,减缓地区间财力差距的扩大,
支持西部大开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国务院决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
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现将《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一年十二月叁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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