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贾宁王瑞…2010-12-1415:34:18来源:山西省临汾市审计局
多年来,虽然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一定程度遏制了公务费接待浪费和腐败行为的发生,但审计过程中仍发现存在实际业务招待费支出普遍超标准及挤占项目资金的现象。主要原因是:一是相关政策出台较早,标准相对滞后,与现实情况严重脱节,业务招待费按照单位公务费一定比例编制预算,已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比如,有些部门间跨地域行政业务交流活动增多,部分单位的工作性质特殊,需上级主管、政府等部门的监督指导,招待费用明显增加;二是约束力不强,混用资金,界限不清。一些部门单位对行政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控制不严,认为资金使用权掌握在部门单位手中,随意将招待费支出挤入项目经费中列支;三是招待费标准不明确,核算科目不统一。有些单位将招待所发生的饭费、食品、香烟、水果、外出考察等费用,在会计核算上没有统一规范,将其全部列入公务费科目。为此,笔者建议:上级相关部门应重新界定招待费标准,明确列支范围,同时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将招待费纳入单位年度预算,并做到,公开、透明,以便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部门或单位领导要增强法制意识,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有效的支出机制,严格制度办事,节约资金,防止支出中的“跑、冒、滴、漏”及随意性和盲目性,最大限度地提高各项资金的使用效果;各部门领导应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并通过多层次教育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严格按照制度核算,以规范财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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