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明确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工伤的四种情形。根据规定,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其中下班顺道买菜出事算工伤引起网民极大关注。对此,最高法行政审判庭庭长赵大光解释,下班后,等交通的高峰时段过了之后再回家,属于合理时间。下班途中需到菜市场买菜再回家属合理路线。
网民认为,细微之处见精神,最高法的解释充满了人情味儿。@蔡国庆首席表示,工伤新司法解释,无疑在大家最关心的工伤定义吃了颗定心丸,以人为本值得称赞。网民张玉胜也表示,为彰显工伤认定的人性化,最高法此次司法解释紧扣合理这一关键词,包括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也就是说,充分把握对途中时间与路线要求的正当性考量。这充分考虑劳动者的正当需求和实际需要,这无疑契合了以人为本和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
有网民表示,工伤认定合理二字是关键,在现行法的背后,上下班途中仍然是一个难以认定的词。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琳也认为,最高法院基于司法实践的需要,进一步细化上下班途中,正是为提升认定工伤准确度所作的努力。当然,这一问题并不会随着司法解释的出台而消失。再好的规范,也无法穷尽所有的事实。网民然玉也认同此种看法,但也从司法解释的背后读出了希望:望通过进一步阐述上下班时间的界定标准,过去那种扯皮、推诿的空间势必会极大压缩。今后,无论是职工索赔,还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履职,将会有更加清晰、准确的法律依据予以保障。这还意味着,司法成本的降低以及维权效率的提升。
还有网民更多关注合理的规定是否能够合法的实施,毕竟人性化的法律更需人性化的执行。@可爱的溪雪:规定是不错,问题是单位是否能履行,这和带薪休假是一个意思,关键看执行。@碧水蓝天029:新法规定工伤的范围放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但应该细化其内容,以便得到真正的贯彻和落实。而不是一字空文。网民汪昌莲说到,工伤合理规定,关键在合法执行。首先,用人单位应以人为本,善待劳动者。同时,劳动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障机制,应及时撑起一把庇护弱势群体的保护伞,不要让一些劳动者身体受伤,心更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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