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现售商品房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拆迁安置、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以及物业管理方案已实施等。
现售商品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拥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商品房已通过竣工验收;
5.商品房已实施拆迁安置;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需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需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方案已实施。
商 品 房 现 售 需 要 满 足 哪 些 条 件 ?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商品房现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按照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属于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低于该比例;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
商品房现售需要满足多个条件,包括拥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土地使用批准文件、持有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商品房已通过竣工验收、商品房已实施拆迁安置、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需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需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以及物业管理方案已实施。此外,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商品房现售还需要满足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属于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低于该比例;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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