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房产过户是需要夫妻双方都到场的。在办理房产过户的时候,还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等等,如果是买家这款购房的话,还需要准备银行流水,个人征信报告,收入证明,同时也得保证个人的征信度是良好的,假如说个人征信不好的话,是不可以进行过户的,而且国家也是比较注重这一点的。
买房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一)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三)房地产权利证书;
(四)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五)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六)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七)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八)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九)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十)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十一)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十二)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十三)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十四)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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