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证过户需要携带的证件有哪些:
房地产权证过户需带证件包括买房需携带的证件和卖房需携带证件。
买房携带证件:买方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卖方携带证件: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原件(已存校房产科)。
5、户口簿上年满18周岁以上的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如未婚、丧偶、离异需到当地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所开具的单身证明15日内有效。持以上证件,买方本人、卖方夫妻双方及同住成年人一同到现场办理房地产权证过户手续。卖方户口本上同住的成年人不能到场,需到当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
《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子女的房子过户给父母最新规定
子女的房子过户给父母最新规定如下:
1、按房屋产权赠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子女夫妻带《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父子关系证明》,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然后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2、按房屋买卖办理过户,子女夫妻双方带《身份证》《户口簿》《证》《房屋所有权证》和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父母名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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