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团伙生产假药罪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1)造成轻伤或者重伤的;
(2)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
(3)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
(4)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3、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他严重情节:
(1)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2)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3)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4)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
一、生产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生产、销售假药的,应予立案追诉。但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或者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除外。
3、以生产、销售假药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生产”:
(1)合成、精制、提取、储存、加工炮制药品原料的;
(2)将药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制成成品过程中,进行配料、混合、制剂、储存、包装的;
(3)印制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的。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有偿提供给他人使用,或者为出售而购买、储存的,属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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