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后投资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分居之后,双方之间的夫妻权益义务并没有因此而消失,因投资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样因此产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一、同居期间债务怎么处理?
由于并没有关于未婚同居期间债务如何处理的法律规定,一般参照婚姻存续期间债务处理的方式进行处理。为同居生活实际需求所共同承担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共同承担。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丈夫隐瞒妻子借钱属不属于个人债务
丈夫隐瞒妻子借钱,用于婚姻家庭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思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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