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因为必须要有人来继承房子的,比如说死者的后人都可以,如果没有后人继承,就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有当地政府将房子收回。需要更名首先配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范畴内——配偶、子女、父母,若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那就顺位继承
老人的房子在老人去世后归属谁
房子是老人的,老人去世了,房子是主要是看当事人的遗嘱。
遗嘱里写着房子分给谁,那么就可以分给谁。如果子女对遗嘱房子分配存在有异议,可以去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如果老人去世的比较突然,没有立下遗嘱。那么一般情况下配偶还健在的,房子会归属他的配偶。配偶也已经去世。那么房子可能就需要分给他的子女。具体怎么分。,由老人的孩子们自己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那就只能打官司。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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