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产权出典的由谁缴纳房产税
由产权所有人承担。
房产税是财产税性质的一种税。因此,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
产权出典的,在出典期间,因为房产的产权所有人已无权支配房产,房产税由承典人缴纳。
为了便于征收管理,保证房产税及时入库,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二、房产税纳税人是谁?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1)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2)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提示:房产出租的,由房产产权所有人(出租人)为纳税人。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4)产权未确定或者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5.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按房产余值代为缴纳房产税。
A、纳税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B、涉外企业、单位和个人等在内地拥有的房产,也要缴纳房产税。
C、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之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使用、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当征收房产税。
三、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1)从地理位置上: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房屋,不包括农村。
(2)从征税对象上:指房屋。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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