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道路、公共广场等废物箱设置的通知
时间:2023-04-22 17:20:43 12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各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迎世博文明行动”的精神,展现上海城市形象,配合开展“垃圾不落地、文明在我手中”活动,更加方便市民和游客投放废物,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设计并确定了在本市道路、公共广场等场所废物箱设置类型,同时拟订了《上海市道路、公共广场等废物箱配置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现对进一步规范本市道路、公共广场等场所的废物箱设置通知如下:

一、设置范围和进度

1、根据《导则》,废物箱设置的重点范围是:主要景观道路及周边的中小道路;各类公共场所(剧场、影院、体育场馆、展馆、公园、公共绿地、广场、商场、机场、车站、客运码头、步行街等)周边道路。

2、2006年12月31日前,内环线以内的地区及铁路站、机场、长途汽车站和客运码头等主要交通集散地及窗口地区所涉及的场所,应率先达到《导则》规定的设置标准。

3、2007年12月31日前,在外环线以内地区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旅游景点应达到《导则》规定的设置标准。

4、2008年12月31日前,本市所有主干道和郊区的新城、镇应达到《导则》规定的设置标准。

5、2009年12月31日前,本市所有道路、公共广场等应达到《导则》规定的设置标准。

二、更新调整要求

1、新增、更新废物箱,应按照《导则》要求选择适当的类型。

2、现设置在道路、公共广场等场所的废物箱尚未到报废更新条件的,可在主要道路、公共广场按《上海市道路废物箱配置导则》设置的同时,将其调整、补充到中小道路设置,待报废更新时配置为B类废物箱。

三、调查摸底和申报

1、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应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3周内,对辖区范围内的道路及公共广场等废物箱设置状况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

2、调查后按照(附件二)所附表格,填妥后书面和E-mail同时报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杜恋恋E-mail:dll@sh1111.gov.cn

联系电话:62473288-1506传真电话:62899507

3、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所申报的情况,将作为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检查考核以及核定经费补贴的依据。

4、各区(县)废物箱设置情况,应于每年12月底前将汇总资料报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处。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全文95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道路、公共广场等废物箱设置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道路、公共广场等废物箱设置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