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目的
为美化城市市容环境、体现国际大都市形象和以人为本的理念,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公共厕所导向标志设计方案评选工作和废物箱设计方案评选工作(以下简称评选工作)。通过评选进一步规范、统一本市公厕导向标志的设置和废物箱款式、颜色、功能配置。入选的方案将在上海市今后公共厕所导向标志和废物箱设置时使用。
二、评选工作组织领导
评选工作由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管理处(装备管理处)归口管理,由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委托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评选工作的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原则;
3、满足功能需求的原则。
四、设计方案的要求
1、废物箱设计方案的要求
1)本次评选征集的设计方案包括如下系列设计方案:
单体废物箱设计方案;
双体废物箱设计方案;
分类废物箱设计方案。
2)废物箱设计的基本要求项目内容容量容量足够,能满足市民的需求。外观造型外观造型简洁、美观,款式色调协调,具有与周边环境的适应性,富时代感。必备性能投口设计合理,方便垃圾投放。生产废物箱的原材料利用价值较低或废物箱本身具备防盗功能。抗撞(或撞后易修复)。方便清除、保洁作业,垃圾不落地。
3)设计方案须附有对废物箱2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
4)设计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外形款式、外体材质的要求、内部构造、配色以及尺寸和容积等。
5)设计单位或设计人可以申报参与系列设计方案或其中部分方案的设计。
2、公共厕所导向标志设计方案的要求
1)本次评选征集的设计方案包括如下系列设计方案:
户外公厕导向标志(设置于道路、建筑物外立面等处);
公厕标志(设置于公厕建筑物外表面或上方,公厕门楣等处)。
2)公厕导向标志必须符合国家环卫设施设备图形符号、设施标志的相关规定。
3)设计方案须附有对导向标志2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
4)户外公厕导向标志设计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图形、文字、配色、距离标识、方向标识以及标志尺寸等。
5)公厕标志设计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图形、文字、配色以及标志尺寸等。
6)设计单位或设计人可以申报参与系列设计方案或其中部分方案的设计。
五、设计方案申报
1、设计单位或个人获得评选信息并完成设计方案后,按要求填妥申报表和承诺书(详见附件一)进行申报。
2、公厕导向标志设计方案申报者除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外,还应提供设计方案文本资料和样图,并以电子邮件或光盘等形式提供电子版本。
3、废物箱设计方案申报者除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外,还应提供设计方案相应的废物箱实物,并将废物箱实物送至静安生活垃圾中转站(淮安路780号)。
4、设计方案征集时间:2006年3月8日-2006年3月27日。
六、评选工作的形式
设计方案的评选以先预选,后复选的形式进行。复选以网上评选、市民现场评选和专家评选三结合的形式进行。
1.预选
由评选工作组织方对申报参与评选的设计方案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核。
1.复选
1)网上评选
被选的对象:进入复选的设计方案。
评选设定的时间:7天。
评选的平台:市容环卫网站。
评选的办法:由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信息中心将设计方案的数码照片、文字资料在网上公示,市民通过访问网站进行网络投票评选,评选截止后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信息中心将评选结果进行汇总统计。通过网络技术限定每一IP地址仅能对每一项设计方案投票一次。
2)市民评选
被选的对象:进入复选的设计方案。
评选设定的时间:3天。
评选的地点:静安生活垃圾中转站。
评选的办法:集中展示设计方案(废物箱设计方案样稿及实物和公厕导向标志设计方案样稿)和简介,由市民进行现场投票评选。
3)专家评选
被选的对象:进入复选的设计方案。
评选设定的时间:1天。
评选的地点:静安生活垃圾中转站。
评选的办法:集中展示设计方案(废物箱设计方案实物和公厕导向标志设计方案样稿)和简介,分两批组织专家分别对废物箱和公厕导向标志的设计方案进行现场评分。
专家组成员:分别组成公厕导向标志设计方案评选专家组和废物箱设计方案评选专家组。每个专家组成员由环卫管理部门专家和社会专家组成。
一、评选结果
1.对入选的废物箱设计方案使用权进行购买,金额:1万元/设计方案(个)。被购买的设计方案在上海地区的使用权归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所有。
2.对入选的户外公厕导向标志、公厕标志设计方案使用权进行购买,金额:1.5万元/设计方案(个)。被购买的设计方案在上海地区的使用权归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所有。
3.对户外公厕导向标志、公厕标志设计方案各设优胜奖1名,优胜奖奖金:0.2万元/设计方案(个)。
4.公厕导向标志设计方案征集作为公益性工作,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有权对入选的设计方案在实际的应用中进行适当的修改。
二、评选工作监督
1.评选工作由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监察室对评选工作进行监督,以保证本次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凡是参选的设计单位或设计者在评选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等扰乱正常评选秩序的行为,组织方有权取消该设计方案的参选资格。
三、评选工作进度安排
评选工作自3月上旬启动。
四、其他
1.评选工作的所有设计方案概不退回。
评选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设计方案即可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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