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争议应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应如何确认是谁告的呢
劳动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确定方法如下:
1、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2、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3、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二、不服工伤认定怎么办
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一方,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在经过行政复议后,对行政复议处理的结果还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之间也可以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但是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必须先经过仲裁,否则法院不予受理。关于职工与用人单位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工伤赔偿需要仲裁前置吗
工伤赔偿必须仲裁前置。因工伤医疗费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必须先申请仲裁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是工伤待遇以外的工伤纠纷,无需仲裁前置。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等都属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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