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硬化可以二次报销,肝硬化等23种病门诊报销一年有两次申请机会。
不能住院报销的情况如下: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住院报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原始收费收据;
2、费用明细清单;
3、门诊病历;
4、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住院病历,包括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报告单;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7、参保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当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8、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
9、《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患有肝硬化能不能取保候审
患有肝硬化是否能取保候审,需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取保候审的,比如说肝硬化达到一定程度的临床的反应比较强烈,出现一些腹水或者是存在一些比较严重的症状的,达到生活不能自理,那么是可以达到取保候审的这个条件的;
(2)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措施,如果不妨碍诉讼,保证随叫随到,符合法定条件,也可以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这是指就被拘留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缺乏证明其有犯罪事实的足够证据,在拘留的法定期限内不能收集到相应证据,而需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形;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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