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和继子是否属于亲属范畴?
时间:2023-07-18 15:51:31 33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从血缘关系上来说,是不属于直系亲属的。

2、从法律上来说,是属于的。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双方离异并组成新家庭的,其子女在其继父或继母直系亲属的范围之内(于其亲生子女享有一样的权利和义务)。这里的权利和义务指的是抚养和赡养,继承等。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我国法律一般使用“直系血亲”或者“近亲属”,我国《民法典》上的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

其他非直系亲属移民

第一类优先(P1)移民对象:

A、P1-1:美国公民的已成年(21周岁以上)的未婚子女,包括养子、女(16岁以前领养的)和继子、女(18岁以前其继父、母已结婚);

B、P1-2:美国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的非婚生或婚生的未成年子女。

第二类优先(P2)移民对象:

A、P2-1:美国永久居民,即:绿卡持有者的配偶;

B、P2-2:美国永久居民的任何年龄的未婚子女,包括规定范围内的养、继子女;

C、P2-3:以及他们的21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包括合法离婚的单身子女。

第三类优先移民(P3)移民对象:

A、P3-1: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包括符合规定的养子、女,继子、女;

B、P3-2:已婚子女(包括养子、女、继子、女)的配偶;

C、P3-3:以及他们未满21周岁的子、女。

第四类优先(P4)移民对象:

A、P4-1: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不受年龄限制);

B、P4-2:兄弟姐妹的配偶;

C、P4-3:以及他们的未满21周岁的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全文87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非婚生子女 最新知识
针对养子和继子是否属于亲属范畴?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养子和继子是否属于亲属范畴?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