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解散的原因包括:公司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条件出现;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根据股东的申请,人民法院认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将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而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解决,因此可以解散公司。
公司法定解散的原因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公司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条件出现;
其次,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解散;
第三,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第四,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最后,根据股东的申请,人民法院认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将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而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解决,因此可以解散公司。
法 律 规 定 : 公 司 可 以 解 散 的 原 因 有 哪 些 ?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解散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 公司的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导致公司必须解散的;
2. 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的;
3. 公司因严重违法或严重经营性亏损,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因公司法规定的其他原因,必须解散的;
4. 公司被宣告破产,或因公司法规定的其他原因,必须解散的;
5. 公司主要股东或公司全部股东达成一致意见,认为必须解散的。
以上是法律规定下,公司可以解散的原因。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公司解散的原因可能因公司具体情况而异。公司解散后,各方应当依法妥善处理相关事宜,确保公司解散后资产得到及时清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公司法定解散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以及根据股东的申请,人民法院认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将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而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解决。以上是法律规定下,公司可以解散的原因。在实际操作中,公司解散的原因可能因公司具体情况而异。公司解散后,各方应当依法妥善处理相关事宜,确保公司解散后资产得到及时清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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