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需要拆迁许可证吗?房屋征收需要拆迁许可证。拆迁单位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不得拆除房屋。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包括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财政部门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单办理存款业务的机构等
(2)房屋拆迁需办理《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告)。
(3)房屋拆迁人委托的评估[发送评估报告和通知]。(估价委员会由三名以上国家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组成。)(四)根据有关规定,配件价格结合市场确定。(五)制定房屋拆迁补偿实施细则。(货币补偿和安置)
(6)房屋拆迁政策要宣传/解释清楚。(七)房屋拆迁应当与被拆迁人反复协商。(八)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9)房屋拆迁没有协议的,一方申请行政裁决。(10)受理裁定的前期工作、行政裁定书复印件和答辩通知书、是否同意听证通知书、听证通知书、调解/听证(专家委员会评审价格)。(11)发布房屋拆迁裁定书。(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不得停止拆迁)。听证通知应当在裁决到期之日发出。(12)申请强制拆迁。(二)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仲裁记录和裁决书;拆迁人的安置意见;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被拆迁房屋证据保全公证书;向被拆迁人提供的临时安置周转房权属证明和补偿资金存款证明;实施强制拆迁请示书)
(13)县政府下达限期搬迁决定书。
比如,还必须提供与被拆迁人有关的安置补偿资金存单,还必须提供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文件,但在拆迁前,必须与当地群众协商,才能顺利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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