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假期天数。假期天数包括产假、独生子女假、晚育假、难产假、多胞胎生育假、流产假等。男职工可享受10天独生子女假,其配偶可享受与子女相同的假期。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包括:
正常产假90天(其中产前检查15天);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晚育假增加15天;
难产假。剖腹产、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2、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
生育假期包括哪些天数?
生育假期是指国家对产妇和新生儿给予的产假和护理假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生育假期包括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90天以及产后护理假15天。
具体来说,产前休假自胎儿出生前15天起计算,产后休假自产后1周起计算,产后护理假与产后休假同时开始计算。此外,如果是晚育,第一个子女出生后,夫妻双方可以增加产假15天;如果是独生子女,夫妻双方可以增加产假30天。
生育假期是保障产妇和新生儿权益的重要措施,对于促进人口与社会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同时,用人单位应该遵守国家生育政策,合理安排员工生育假期,确保员工享受到应有的产假和护理假待遇。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假期天数。假期天数包括产前检查15天、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晚育假增加15天、难产假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同时,男职工可享受10天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用人单位应该遵守国家生育政策,合理安排员工生育假期,确保员工享受到应有的产假和护理假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