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买房时写一个人名字办房产证时可以加吗
买房子的时候写一个人名字,办房产证时的时候是不可以加名字的,因为办理首次登记的时候,不动产证必须和合同的名字需要保持一致。但是之后房产证上是可以添加另外一个人名字的。
(一)房子如果没有贷款的话,夫妻双方是可以持身份证、结婚证、约定为双方共有的财产约定书、房屋所有权证等资料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领取双方名下的不动产权证。
(二)房子如果有贷款的话,已经办理他项权证的房屋,是不能单独办理变更登记的。如果需要办理有关登记,应该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并由抵押权人协助办理相关登记。但是一般情况下,银行是不会同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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