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累计专项扣除是指在居民个人所得中扣除掉以下的费用,分别是:1、基本养老保险费用;2、基本医疗保险费用;3、失业保险费用;4、住房公积金费用等。需要注意的是,累计专项扣除和累计专项附加扣除是不相同的。国家规定了累计专项扣除有利于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个人所得税累计专项扣除是指什么意思
个人所得税累计专项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5000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等六项费用;专项扣除费用是这次个税改革很重要的一部分,减轻了个人税负,有利于个税更好反映不同家庭的负担情况,更好发挥调节收入分配功能。
专项附加扣除项的设立,实际上是在“基本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月+五险一金免税额+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的基础上,再给居民个人增加了免税额。也就是说月收入扣除社保,再扣除这些专项扣除费用,之后剩余金额再纳税。专项扣除的费用主要有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费用等;专项附加扣除总共六个项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个人所得税累计专项扣除具体有以下几种:
1、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
2、继续教育,每月400元;
3、大病医疗,每年限额8万元;
4、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
5、住房租金,每月800-500元;
6、赡养老人,每月2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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