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赡养老人怎样专项扣除

2022-04-15 22,814人已浏览
  • 覃程律师

    覃程律师专职律师

    湖北五经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3,646

    拨打电话
专业分析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被赡养的老人通常指的是纳税人年满六十周岁的父母,或者是子女均已经过世年满六十周岁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 按照相关规定,赡养老人的专项扣除,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进行扣除: 1、如果纳税人是独生子女,则可以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进行定额扣除; 2、如果纳税人是非独生子女,则一般由纳税人与其兄弟姐妹共同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按规定每人每月分摊的额度不得超过1000元。赡养老人的专项可由赡养人约定分摊或均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无论是约定分摊还是指定分摊,都必须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通常指定分摊的形式要优于约定分摊。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三条 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 (一)子女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1]。 (二)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1]。 (三)大病医疗。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四)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1]。 (五)住房租金。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六)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视频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