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辞职并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现实中很多劳动者口头提出离职,最后也确实正常的离职了。但也有口头提离职,但转头就被劳动者告公司是劝退的,没有保留当时的口头提出离职的证据,最后引起矛盾。
不过需要注意,口头辞职难以保留证据,如果事后员工个人反悔,那么事情会比较难以处理。
比如:员工口头辞职后发生意外事故、患有重大疾病,又或者其口头辞职后被发现怀孕等。
当发生这种“否定辞职,有利于自己”的情形时,员工主观上会有所权衡,大概率会主动否认辞职行为及其效力,主张自己与企业仍存劳动关系,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承担相应责任。
所以,关于员工离职的问题,企业还是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来走完程序。
正式员工口头辞职算辞职吗
口头辞职不能算正规辞职因为你没有写离职报告。根据相关原则,员工离职必须有书面离职申请,口头离职的话,应该是可以不算数的,如果没有过试用期可以在三天之内也需要书面离职申请。如果不需要工资自动离职的话,以工资为代价,这样是没有争议的,但是正式辞职必须有书面辞职申请。很多事情并不是只是说一声就能解决问题,只要是一家诚信的公司,那么员工离职就必须有离职申请。如果员工不写辞职单主动离职,给老板打了声招呼,其实老板同意了,双方不形成合同效益。同时也违反相关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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