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可抗力条款的表现形式
不可抗力条款的表现形式如下:
1.概括式。
即在合同中不具体规定不可抗力事故的种类,只用笼统的规定。如"由于公认的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一方可不负有责任"。由于规定太笼统,一般不宜采用。
2.列举式。
即合同中列举交易双方认为可以作为不可抗力事故的类型。?qot;战争、洪水、地震等等"。由于规定过死,一旦发生超出列举范围的不抗力事故,便要发生争执,故也难以此条款为据。
3.综合式。
这是将概括式和列举式合并在一起的方式。即在列举了双方认同的不可抗力事故的类型的同时,如战争、水灾、地震、暴风雪等后,再加上"以及双方当事人所同意的其他意外事故"的文句,以便发生合同未列明意外事故时,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这种规定既明确,又有一定灵活性,是一种较好规定的方法。
二、不可抗力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有: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三、合同如何约定不可抗力条款
合同如何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可以参考以下:
1.关于约定不可抗力范围。
2.关于约定不可抗力从属义务不可抗力的从属义务。
是指在出现不可抗力后,有关当事人是否有通知对方的义务、出具不可抗力证明文件的义务和相互合作的义务等。
3.关于约定不可抗力发生后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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