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是指实际出资人以他人名义购房,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为事实购房人或真实购房人,借名人为登记购房人。一般而言,公证处不能做借名买房协议的公证,即使能做,也要做协议的公证,而非房屋所有权的公证。房屋所有权证是房屋的唯一物权证。在实际买受人将房屋转让给自己名下之前,从法律上讲,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是谁的房屋,名义上是谁的房屋。如果不能公证,当事人可以向律师事务所作出借名买房协议的律师见证,并出具律师见证书。或者直接找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协议的签署,同时在协议上签字确认。从法律上讲,借名买房的协议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但是,此行为仍然存在着很大的法律风险。在通过诉讼胜诉,将房屋所有权变更为实际买受人之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所以,借名买房要慎重,如果一定要做,就要尽量保存好相关证据,而且不能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
这个借名买房协议有效吗
买商品房
假如购买的是商品房,该合同为有效合同。由于商品房生意由当事人两边自己决定,买受人可以根据自己购买房子。
2.买特殊房
假如购买的是经济适用房、拆迁房、回迁房、福利房等带有个人身份的房产,这类房子合同为无效合同。由于这类房产的购买者需具有必定的资历,没有资历的人借用别人名义进行购买的,损害了国家利益。
3.签了协议
如两边事情签定了相关协议,登记的房产所有权人应当按照协议变更登记,转移房屋所有权。
4.没签协议
如两边并无签定相关协议,那么,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主张其为实际所有人的一方,应当通过相关证据证明其为实际所有人。如:付款出资证明,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第三人证明。当然,单独一项证据很难然认定实际所有人的主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依法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防范房地产市场的金融风险传导。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波动对金融债权的影响,依法妥善审理相关案件,有效防范房地产市场潜在风险对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传导与冲击。统一借名买房等规避国家房产限购政策的合同效力的裁判标准,引导房产交易回归居住属性。
全文92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